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省和有关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体现港口的发展和规划要求,并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港口资源。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