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审计机关应当逐步开展对本级各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绩效审计。审计机关进行绩效审计应当根据效率、效益、环境和成本,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比较分析,并作出审计判断。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