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第三十四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