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保护管理

第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源源头保护,保护好生态公益林,保护自然植被和湿地,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水库库区应当实行封山育林,逐步减少居住人口。

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