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地方特色食品发展需要,依法报请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制定本市地方特色食品的制作技艺地方标准,或者报请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就本市地方特色食品的制作技艺制定地方标准。

鼓励和支持制定地方特色食品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地方法规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