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传统村落保护应当尊重村民的生活习惯和生产方式,鼓励原住村民原址居住,合理控制商业开发程度,延续村落原有形态、生活方式。

鼓励传统村落的住房建设采用乡土材料和传统工艺。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