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第三章 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村广播电视、交通、电力、水利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组织实施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加快乡村新一代基站建设,提升乡村光纤网络和移动网络的质量和覆盖面,推动新一代网络与物联网技术融合应用。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