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智慧农业、数字农业建设,加强农业信息监测预警,鼓励、支持和引导物联网、遥感、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的应用。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