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监督司法机关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七条有效本规定的实施细则由省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制订,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施行。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