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监督司法机关工作的规定第二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依法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统称司法机关)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监督。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