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第三十一条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实现登记、交易、办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般登记三个工作日以内办结;涉及生产制造企业抵押登记的一个工作日以内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压缩办理时间,整合涉及不动产登记的水电气过户等配套服务。地方法规 ·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