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第三十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建筑许可应当落实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要求,从工程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等全过程,分类分阶段优化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审批流程,实行一份指南、一张表单、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地方法规 ·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