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人才培养、选拔评价、激励保障机制,构建“诗城英才”政策体系和人才工作“登高”行动推进体系相互衔接的人才发展新格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完善企业用工供需对接平台,为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供服务,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合作。

支持市场主体在市外以“研发飞地”形式建设研发机构,就地引进使用人才。

地方法规 ·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