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应当促进金融机构与夹沟香稻米生产经营者开展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夹沟香稻米生产经营者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地方法规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