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在工作中造成母婴伤亡构成医疗事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