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河道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本条例对河道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20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