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河道环境卫生管理,建设美丽乡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