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渔港和海洋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章 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渔港经营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渔港经营者设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渔港经营者应当在渔港内设置安全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核对、登记进出渔港车辆、人员信息,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渔港内的治安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