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业主委员会作出书面记录并存档。

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应当报送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十五日的公告。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