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二十二条有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业主户数和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由建设单位承担。老旧住宅区以及建设单位注销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区(市)县人民政府承担。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