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章 经营许可第二十条有效申请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龄不超过六十周岁,身体健康;(二)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三年以上;(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十二分记录;(四)无暴力犯罪记录;(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