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常务委员会是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省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2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