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二条有效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法履职,坚持从实际出发,促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法规性决定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