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数字化转型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参与长江三角洲区域、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化转型创新协同合作,推动构建数字化转型区域协调发展体系。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