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数字化转型促进条例/第六章 数字生态第四十一条有效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数据权益保护、数据流通利用和数据安全管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快培育公平、开放、有序、诚信和安全的数据要素市场,推动建立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和争议解决等规范体系,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开展数据交易活动,促进数据要素依法有序流动。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