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本级人才建设规划,确定与街道办事处规模和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社区工作者数量,畅通优秀社区工作者晋升通道。

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业务培训、日常管理和考核奖惩。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