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街道办事处应当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健全完善基层民主协商机制,支持人大代表之家、基层立法联系点、政协委员工作站(室)等发挥联系群众的平台作用,组织辖区内居民、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区持续发展的社区公共事务进行沟通和协调,听取意见和建议。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