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第二章 机构职责第十条有效街道办事处应当制定和完善内部工作规则,明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岗位职责、业务培训、考核奖惩等日常工作制度。街道办事处应当会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派出(驻)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辖区有关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事项。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