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第六条有效自治旗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全旗森林草原防火规划,报自治旗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本行政区的森林草原防火规划,经自治旗防灭火指挥部批准后分期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7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