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二章 创业扶持第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创业企业。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