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文化广电旅游、教育体育、公安、经济和信息化、民政、财政、农业农村、商务、应急、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民宗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