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传统村落应当整体保护,保持、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不得改变与其依存的自然环境和景观。

传统村落内各种建筑的翻建、改建、修缮、扩建和整体装饰应当符合村规划和保护规划要求,保持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色彩以及构造装饰与传统村落整体风格相协调。

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