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规划第十七条有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当划定历史城区范围,可根据保护需要划定环境协调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应当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纳入历史文化保护线。历史文化街区内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为历史建筑本身,历史文化街区外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历史建筑本身和必要的建设控制地带。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