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市、县(市、区)城市规划区内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