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

社会捐资、村民投劳为主的村道建设可以由自治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无偿提供设计图。

地方法规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