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城乡统筹区域集中式供水。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