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在突发水污染事件和藻类爆发高峰期及汛期等特殊时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水行政和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应当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和项目,及时掌握饮用水水质水量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源。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