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应当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统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每月在门户网站或者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开。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