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与服务第二十一条有效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编制年度市政燃气管网建设、更新、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计划应当报送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