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服务促进条例 /第二章 金融产品与服务第十八条有效支持金融机构在乡镇等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服务薄弱地区延伸网点和业务,完善农村支付体系、农村信用体系、农村信息数据化等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结合县域产业特征,创新融资支持与风险保障产品,加大对山区县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