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国家机关、基层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根据本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实施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措施与行业文明行为标准,并将文明行为培训纳入本单位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内容。
政务服务机构、医疗机构、金融机构、景区管理机构、公共服务企业等窗口单位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文明服务示范作用。
快递、外卖配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等企业应当与从业人员、自行车使用者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教育、引导相关人员遵守交通秩序,实现文明出行。
餐饮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反食品浪费标识,并配备公筷,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文明健康就餐。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