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六章 水事纠纷处理和执法监督检查第五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和控告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查处。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