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章 水资源规划和开发利用第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对雨水的收集和利用,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修建蓄水池、水窖等蓄水工程。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