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并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残疾人工作。村、社区的残疾人协会,可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方式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从事残疾人工作的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残疾人服务。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