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二章 预防与康复第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残疾人统计调查制度和残疾报告制度,加强相关信息采集、分析和动态监测。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