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八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的综合管理,负责本条例的实施。自治县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对矿产资源的开采等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6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