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因开采矿产资源导致地面沉陷、地下水枯竭的,采矿单位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采矿单位应当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限期整顿,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