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根据矿产可采储量和矿山规模而定。采矿许可证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地方法规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