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汀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高资源合理利用效率,保障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