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本省建立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首席科学传播专家。首席科学传播专家主要从事科普作品创作和科普活动开展的指导、发生重大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时的科学说明以及其他科普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